多朋友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时并不知道什么是征信报告甚至不知道都有哪些因素影响你的贷款审批最后发现个人信用记录有问题贷款被拒才后悔莫及。 买了一套商品房,付完首付以后,银行按揭却因为个人的信用问题办不下来,买房人该怎么办?怎样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
首先去银行查询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一、“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有什么区别?
答:“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操作员提出查询申请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在系统收到查询申请后,生成您的信用报告的时间。
二、婚姻状况从哪里采集?
答:婚姻状况由您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其内容来自您提供给金融机构的信息。
三、信息概要展示了哪些内容?
答:信息概要按资产处置信息、保证人代偿信息、信用卡、住房贷款和其他贷款分别汇总了您的账户数、逾期账户数及为他人笔数。
四:“账户数”是什么意思?
答:“账户数”是指您名下分别有几个信用卡账户、几笔住房贷款、几笔其他贷款。
注意,“账户数”并不等同于信用卡的张数。一般情况下,一张双币种信用卡(含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商业银行按2条账户数计算,您的信用报告显示信用卡账户数为2。
五、信息概要中“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指的是什么?
答:“未销户账户数是”指您名下未销户(含正在使用和尚未激活)的信用卡账户数量。“未结清账户数”是指您名下未结清住房贷款和其他贷款的账户数量。
六、“透支余额”与“已使用额度”是什么意思?
答:“透支余额”和“已使用额度”都是反映您欠银行钱的数量(包含本金和利息),只是不同业务种类采用了两种表达方式。准贷记卡展示为“透支余额”,贷记卡展示为“已使用额度”。
七、什么是贷记卡的“逾期金额”?
答:是指截至还款日的最后期限,您仍未按时或足额偿还的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含罚息)和费用(包括超限费和滞纳金)。
八、“公共记录”包括什么内容?
答:“公共记录”包含您最近年内的欠税记录、法院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电信欠费记录。
九、什么是“查询记录”?
答:“查询记录”反映您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历史记录,显示何机构或何人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展示内容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和查询原因。
十、同样是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在征信分中心查询到的与互联网查询到的有哪些差别?
答:征信分中心查询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是在征信系统内联网端生成的,互联网查询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是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在互联网存储的信息生成的。两网端查询到的信用报告基本相同,但由于两网数据无法实时交互及保护信息安全的原因,两网查询到的报告还存在少许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出于安全性考虑,互联网端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中客户的证件号码只展示后4位数字,其余数字用星号屏蔽,征信分中心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版)中的客户证件号码全部展示。
第二、互联网端查询的报告中“当年通过互联网查询报告次数”会实时更新,分中心查询的报告中此项会在1天后更新.分中心查询的报告中的查询记录段明细在内联网进行查询后会实时更新,互联网端查询的报告中此段会在1天后更新。
第三、数据报送机构以非报文方式更新身份信息、信贷记录或历史逾期记录时,在分中心查询的信用报告中会展示最新的修改结果,而互联网端查询的报告中会在1天后更新修改结果。
2013年6月,周女士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110万元;付款方式为周女士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款33万元,剩余房款申请商业贷款。就在该合同签订次日,周女士便向该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3万元。但是,按揭贷款却一直没能办下来。按揭银行表示,收到过周女士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但其信用不良,不符该行政策,因此该笔贷款审批未通过。2014年3月,该公司向周女士发送《催款通知书》,表示从按揭银行处得知周女士未能通过按揭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其接通知1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77万元。6月,周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周女士表示,在购房洽谈过程中,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她承诺办妥相关手续。法院以按揭贷款不能办理系周女士的自身原因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针对此事,浙江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增冬表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买受人以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若明知自己信用存在问题而有贷款资格风险,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或者在与其洽谈过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防止发生问题后处于被动不利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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