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贷款成为很多购房者选择的买房方式。由于买房者对于办理住房贷款的不熟悉,以至浪费了很多时间。作者整理出关于购房贷款的四大误区,希望能给打算按揭或已在按揭的人一些提醒。
买房四大误区
误区一:商业贷款转变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金融市场环境从紧后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日渐突出,尤其是其流程缩短见契税票放款更是成为借款人贷款买房使用的第一“武器”。对于已经使用商业贷款且现在还款压力较大的借款人来说,见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如此之多便想要改变还款方式达到减压的目地,咱专业按揭顾问指出,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根据银行规定已贷款后的贷款方式等不能任意更改。只有当借款人提出部分提前还时,结清提前还贷以前的那部分贷款后剩余按揭贷款可以根据借款人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与变更。除此方法之外,借款人已经贷款后还款方式是不可以改变的。结合该案例建议借款人在贷款前最好选择风险较小、较稳妥的还款方式,譬如“等额本息”、“双周供”等这样适合工薪阶层贷款使用的还款方式。
误区二:延长已贷款的还款年限。
根据银行政策规定以及银行与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的条款来看,当借款人已经办理完一切贷款手续后,其还款年限是不可以随意延长的。不过,为了减少还贷压力还可以通过“缩短还款年限”和 “提前还贷”来实现。
误区三:更改已贷款利率基数。
“竞宇金融”专业按揭顾问指出,已贷款的利率不可以变更。所以,借款人在贷款前要根据个人信用资质情况提前选择好是浮动利率还是固定利率。
误区四:随意变更借款人身份。
贷款压力增大后,部分人群想通过更改或者添加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数来达到缓解压力的目地,其实这样做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如果申请增加贷款的共有借款人需要银行重新审批,目前来看各家银行都是不予操作执行,换句话说已经签署贷款协议上的借款人不可以任意删减、取缔或者添加。“竞宇金融”专业按揭顾问指出,在借款人与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前是可以通过协商增加共有借款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来承担每月的还贷月供,当然在发生突发变故时共有借款人也需要承担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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