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按揭贷款
购房人以所交易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来支付部分购房款,再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和利息。
按房屋状况不同分为一手房按揭和二手房按揭贷款
一手房按揭:
指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不低于总房价30%的购房首期款,然后将新购的房产作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用于支付总房价70%的购房资金,并且每月按期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方式。
指购房人在购买已具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时,首先向产权人支付不低于总房价30%的购房首期款,然后以所购的房产作抵押物向银行借款,用于支付部分购房资金,并且每月按期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方式 。
按贷款利率不同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商业贷款: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银行受地方政府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购房按揭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购房时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满足不了借款人应向银行的借款额度时,其差额部分贷款选用商业贷款的贷款方式。
按房产抵押状况不同分为转按揭贷款、赎契按揭贷款
转按揭贷款:指借款人在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后还清贷款前,将用于抵押的房产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支付给原购房人,而原购房人以此笔款项偿还其按揭贷款,第三人仍以所购房产作为新贷款的抵押。
赎契按揭贷款:指借款人在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后还清贷款前,向银行要求将用于抵押的所购房产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借款人或按揭代理机构代为还清向银行的借款本息,赎出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后,代房屋的买方办理购房按揭贷款手续。
二手楼宇按揭资料清单
申请人(买家)提供:
① 个人资料:申请人(包括联名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② 收入证明:盖有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且收入证明必须高于2倍月供、近半年的银行存款流水(或工资存折、工资单或个人纳税单);
③ 资产证明资料:借款人其他资产证明(名下其他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④ 房产资料:首期收据原件、按揭银行的供款存折/银行卡(银行回单)、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证明;
⑤ 其他资料:申请人近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外地户籍买家税单或社保记录年限证明须满3年);
⑥ 企业资料:若申请人为个体户或私营业主,须提供营业执照、公司近期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文件。
卖家提供:
① 个人资料:申请人(包括联名购房人)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② 出售房产产权证明:预售合同、房地产权证、过户登记凭证、网签合同、查册表;
③ 其他房产证明: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共有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书面意见、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同意搬迁证明、房改房的须提供单位已盖章的“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复印件;
④ 收款证明:银行的收款存折/银行卡(银行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