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贴息贷款方案有望年内出台可缓解公积金贷款排队
今年拟投50亿元贷款贴息
贷款人须先申请公积金贷款 获批后公积金贷款额度部分的商贷可获贴息
广州将实行公积金贴息贷款,将令更多市民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惠。公积金中心昨天发布最新消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了公积金贴息、试点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广清公积金互贷等请示。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试点方案将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完善后实施,最快年内出台。预计今年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将投入50亿元进行贴息。
原则通过公积金贴息贷款
日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积金中心上报的《关于申请试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请示》、《关于申请试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请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通知》等议题。
会议原则同意公积金中心提出的试行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要求征求公众意见后对相关条款进行完善。同意公积金中心试点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
会议还听取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方案的情况报告》,要求公积金中心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据有关方面透露,公积金贴息贷款方案将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有望在下半年出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什么?具体来说,就是商业银行向购房者提供贷款,公积金中心则补贴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息差。此举一方面可缓解公积金贷款的排队现象,另一方面也没有增加购房者的利息支出。公积金中心透露,已就此与一些银行进行了沟通协商。
贴息个人或银行仍未定
业内指出,这种方式将使得多方受益,一举多得。对银行来说,增加了稳定的优质贷款和优质客户源;对公积金中心来说,减轻了资金压力和贷款风险;对购房者来说,能顺利获得贷款又减少利息支出。
在今年2月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已经透露“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想法。至于补贴方式如何发放,目前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贴息给贷款个人;一种是直接贴息给银行,贷款人按公积金贷款利息来供房。但如何实施还要看最终出台的方案。“贷款人必须先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获批后才能享受贴息。未来会出台详细细则,与目前的公积金政策原则上一致,但会增加一些操作细则和说明、限制。”
50亿元贴息额度可调整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曾表示,公积金中心为贷款者支付的利差,来源于公积金增值收益,将原来上缴财政的增值收益用于缴存者,符合公积金互助性制度的初衷。2014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约27亿元,累计增值收益则更高,用来支付贴息绰绰有余。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公积金放贷189亿元,今年公积金中心定下的全年贷款额度会高于去年,总计194亿元,自行发放的贷款约144亿元,另拟再投放约50亿元做贴息贷款。未来这一数字或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不可预测,如果下半年市场低迷,可能减少贴息额度,如果市场很旺,或会增加额度。
具体内容将择机公布,贷款、贴息、提取或都有“大动作”
羊城晚报 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积金中心上报的《关于申请试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的请示》、《关于申请试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请示》以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通知》等12项议题。公积金中心称,具体内容将择机公布。因具体细则仍未可知,但仅从这些议题名称判断,可谓“个个重磅”,值得市民期待。
贴息贷款年内或将实现
会议已原则同意公积金中心提出的“试行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要求征求公众意见后对相关条款进行完善,“同意公积金中心试点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会议还听取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方案的情况报告》,要求公积金中心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最快也要下半周出来,年内实现贴息贷款应是有希望的。”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
贴息贷款此前议论较多,即指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先与银行签订商业贷款合同,因商业贷款利率比公积金利率高,公积金中心对购房者补贴利息差额的贷款方式。据记者此前了解,公积金中心今年计划安排140亿做正常贷款,50亿来做贴息贷款,具体投放量将根据市场情况再灵活调整。
个人住房贷款有望证券化
此次新提及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和“广清互贷”则较为新鲜。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简称MBS)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再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目前已有商业银行试水发行了这一证券化产品。这一新型的衍生金融工具运用到公积金中还非常少见。
珠三角八市互贷或续约
至于“广清互贷”则让人联想到此前的“珠三角八市互贷”。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即广州人在佛山买房,也可向佛山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等。但2013年5月这一协议到期,虽然没有续约,不过记者了解到,各地在额度充足的情况下仍能实现互贷。此次“广清互贷”应该就是广州和清远两地的职工可实现在这两个城市的公积金互贷。据清远媒体报道,目前清远与广州正在协商互贷办法,预计7、8月可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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