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央行“第二套房贷”标准出台后,一些正在办理贷款的买家慌了神:如果按照第二套房进行贷款,不仅首付增加了一成,而且要承担比优惠利率上浮25%的利息。于是一些买家在“第二套房贷”标准出台之后,有了“打退堂鼓”的想法。
张小姐就是一个这样的买家。她告诉记者,她本来有一套房子,但还没想卖掉,房子是老公的名字,她想用自己的名字再买一套二手房。
结果与业主、中介的三方合约已经签好了,就等银行贷款,可是等着等着,却等来了新的房贷标准。“如果是按第二套房计算,高昂的利息我们负担不起,就连首付多出的一成,我们也拿不出来。”张小姐直言,如果是按第二套房计算贷款,她就一定不买了。记者从亿达按揭、竞宇按揭等几大按揭机构了解到,在“第二套房贷”标准出台之后,部分买家刚好被“卡”在中间,“购房合约已经签了,申请贷款的资料也已经交给银行,就等银行批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按揭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出台“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之后,大约有5%的买家打起了退堂鼓,这部分买家都是按第一套房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对于像张小姐一样的买家“中途退场”,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内地买家是否可以到香港贷款?记者就一些买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亿达按揭公司个人业务五部经理赖劭忠以及部分银行业内人士。
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赖劭忠表示,如果是购买二手房,主要看三方合约上是怎么规定的。“如果三方合约上约定,只有在首付3成、按第一套房进行贷款的前提下才进行购买,那么现在不能按第一套房贷款,买家决定不买房,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如果合约上没有这个规定,就属于买方违约,买方要按照合约支付违约金。”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购买一手房,已经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也是要看购房意向书是怎么规定的,道理和购买二手房一样。赖劭忠提醒买家,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买家可以采取商量的姿态,争得发展商或者中介公司、业主的谅解协商解决,这样也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是否需要支付佣金?
赖劭忠说,这主要是看合约上对“成交”的意义如何约定。如果是以签订三方合约为成交标准,那么即使后来的交易没做成,买家仍然要支付佣金给中介;如果合约上约定“成交”是以“完成过户”为标准,那么买家“中途退场”就不用支付佣金。
广州买房可否到香港贷款?
赖劭忠表示:目前还不可以。因为要到香港贷款,首先必须是香港的银行承认广州的物业可以抵押,但现在香港的银行还没有相关规定。同时,还要广州市的国土房管部门承认香港的银行资质,而现在同样没有相关的规定。所以,现在内地买家还不能到香港贷款。
是否可到外资银行贷款?
可以。但是央行规定,所有的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衡量第二套房贷的标准是统一的,也就是说,如果是达到了第二次购房的核定标准,在外资银行贷款,同样要执行“首付最少4成,利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的规定。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外资银行贷款和在国内的商业银行贷款,并没有不同。
是否可以用外汇贷款?
东亚银行和花旗银行的工作人员答复称:贷款人必须有境外的抵押物或是外国身份,才可以用外币贷款。从中可见,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内地居民而言,想用外汇贷款则不太现实。
文章来源:http://gz.focus.cn/news/2007-12-28/415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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