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二套房贷”政策敏感期,一买一卖到底算第一套住房还是第二套住房,改善型买家费思量。上周记者接到一个朋友黄先生关于房子一买一卖的查询,像黄先生相同处境的购房者不算少数。这里请广州各大按揭专家为他及所有有类似疑问的读者支招。
黄先生问:我在五山有套小两房,前几天刚签售房合同。总价为70万元,买家给三成首期,余下为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我这套房子还剩20多万元本金没还清,银行叫我和买家去签合同即可,请问这是“转按”吗?我决定卖房子后就四出看房子,看了20多套房子后终于在赤岗附近看中一套大房子,房子130多平方米,总价达180多万元。我计算过后,给三成首期后,每月供款要7000多元,我和妻子的收入总和超过月供两倍,首付款与银行贷款没问题。请问,我这样一买一卖,应如何做好收、付款衔接,合同应如何制定有关条款,要注意哪些事项?另外,一买一卖,我能申请到首次置业利率优惠吗?
竞宇按揭总经理鄢红胜:建议黄先生等第一套房子过户后,再签署第二套房子购房合同。目前有银行把已结清贷款也算在贷款记录中,若能提供房子已出售的证明,应该会更有可能以首次置业者的身份申请有关优惠。黄先生办理“转按”,途径无外乎是“转按”或“赎契”。从目前来看,“转按”时间比“赎契”所需的时间要快。
文章有所节选
文章来源: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9-09/07/content_693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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