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对于每一个购房者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所以,购房者在拿到钥匙时,千万不要被喜悦冲昏了头脑。验房包含很多学问,稍有不甚,就会掉入开发商的陷阱。
在收方时,最容易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交房程序倒置,先收房后验收;
二、合同或广告中承诺的配套设施缺失、缩水或违反规划;
三、违规收费或者违约涨价;
四、部分开发商利用交房之机要求购者签署补充协议,设置圈套。
下面将告诉大家如何破解这些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针对第一点,大家要做的是一定要先验房再收房。
验收房屋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在书面验收时,购房者需要检查房屋可以将会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而现场验收则应对以下项目进行仔细查验:
1、交付房屋是否为所购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与原图相符;
2、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4、合同内约定的其他项目是否做到。
若以上四点中有一点未达标,购房者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写明。此外,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或违反规划等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针对第二点,购房者要做的是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警惕乱收费。
在收房时,购房者需要交纳一些费用,如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供暖费等。此外,购房者还需查明开发商是否有针对不同的购房者承诺不同物业费标准的情况,因为这已构成了价格歧视,同时还要注意开发商口头承诺的物业费是否偷偷涨价。
针对第三点,购房者要做的就是看清合同约定内容,警惕协议陷阱。有的开发商会利用购房者收房心切易疏忽大意的特点,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约。例如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此,购房者在收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如若发现此类条约,购房者有权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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