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刘某通过一家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房人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鲁某以全款支付的方式,购买刘某位于北部新区的一套房子。因为该房为按揭购买,合同签订后,鲁某按约定向刘某支付了定金5万元,并于同年8月,向刘某的一张银行卡转入51万元,用于该商品房的还贷解押,刘某则将该银行卡交由中介公司人员保管。
一切办妥后,鲁某等着卖房人刘某早点把房屋解押后好过户给自己,但左等右等都没有消息,到了后来,竟然联系不上刘某了。鲁某赶紧向警方报案。
当刘某被抓获归案后,鲁某才恍然大悟,原来,在鲁某支付了51万元的垫资款的当天,虽然银行卡还在中介人员手中,但刘某以该银行卡丢失为由,向银行补办了新卡。之后,刘某以取现、转账的方式,陆续将该账户中51万元取出,用于赌博、归还自己的债务、个人挥霍等。致使商品房屋在银行的贷款无法还贷解押,也不能继续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甚至玩起了失踪。案发后,刘某的亲属退赔了鲁某10万元。
日前,渝北区法院以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鲁某56万元。
买家垫资风险大 最好让中介出资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长隆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兴权律师对此表示,目前对由买家还是卖家还款解押,国家并无明确规定。徐律师提醒,买方应该在购房合同中写清相关条款,对还款数额、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一旦卖方违约,买方可根据合同的约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当前不少有实力的中介公司或公司都可以办理解押的业务,只要买家让中介或公司出资解押,完成交易后,由买方向中介或公司交一笔手续费即可。此外,双方还可约定将所有款项存入监管账户,待房产过户后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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