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小张遇到烦恼了:我于今年4月份购一套二手房,并申请办理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4月底,拿到银行同贷书,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同时也在上周取得了新房产证,目前处于等待放款阶段。本以为可以放心的等待入住新房,却在上周末得到一个坏消息。自己所在的公司将于下月开始不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这种情况下,还能放款吗?我真的非常的担心。” 由于公积金放款前,都会再次对申请人的资格、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重审,而申请人如停缴住房公积金,那么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将出现账户异常,公积金中心将会停止放款。对于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才能使公积金顺利放款呢? 由于公积金只能是单位缴存,个人并没有缴存资格,申请者应尽早向其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网点或公积金中心说明情况,并将这种特殊情况及时反馈给公积金中心贷款部。或是跟公司协商,自垫公积金缴存金额,由公司帮忙继续缴存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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