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
服务热线: 400-886-9099
下载专区
实用工具
APP
手机APP下载
扫一扫
微信
关注竞宇金融微信
扫一扫
房贷中国
进入房贷中国
扫一扫 关注

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自编6号)2001

服务热线:400-886-9099

公司总机:020-37585116

投诉电话:13544347778

能否在已抵押的房屋上增加自己的名字?
2014年5月04日      查看次数:

现在不少夫妻往往面临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就是曾经与配偶共同支付的首付款,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房屋产权只登记在配偶名下,现在房屋依旧抵押在银行,不知在此情况下,能否在已抵押的房屋上增加自己的名字。按照规定,房屋在抵押期间,房屋产权的变更将受到限制,所以房产证上很难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只有在结清贷款的情况下,产权人方可自主行使对房屋的处置权。不过,如果另一方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是没有办法。双方可通过办理财产公证,将房屋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后,另一方可根据财产公证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双方只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屋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则无需公证,因为房屋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扫一扫轻松关注“竞宇金融”微信号,免费获取最新房产资讯和优惠政策)

上一篇:办理房屋贷款被拒的四大原因
下一篇:哪些类型的房产不能办理消费性贷款?

展开
产品介绍
楼宇按揭
地产融资
短期贷款
信用贷款
资讯中心
聚焦竞宇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媒体报道
购房指南
一手房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
公积金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流程
竞宇讲堂
员工培训
经纪人培训
在线房贷问答
服务中心
按揭计算工具
资料下载专区
在线申请按揭
网站地图

gzjy168.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9429号 |

集团总部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5号(保利中心自编6号)2001
服务热线:400-886-9099
公司总机:020-37585116
投诉电话:13544347778
扫一扫,关注竞宇订阅号